东莞市大朗镇松佛片B03-11地块位于东莞市大朗镇聚祥三路,行政区划分属于东莞市大朗镇,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N:22.943660°,E:113.906260°,占地面积约为19860.15m2。2023年2月前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市大朗镇黎贝岭村村民委员会,现地块已被征收使用权人为东莞市大朗镇规划管理所,根据《东莞市大朗镇松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拟变更为住宅用地(R2),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号),地块属于市级关注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为防控土壤污染风险,推动土地高质量供应,东莞市大朗镇规划管理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东莞市大朗镇松佛片B03-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中,地块钻孔建井工作由东莞市瑞智环保钻探有限公司完成,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分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写由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可知,地块东至黎贝岭富兴小区,南至超卓·松湖时代小区,西至大朗镇聚祥三路,北至黎贝岭富兴小区。2023年2月前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市大朗镇黎贝岭村村民委员会,现地块已被征收使用权人为东莞市大朗镇规划管理所。地块历史沿革未涉及工业企业生产,主要用地类型包括农用地、荒地、临时停车场、社区服务用地、临时项目部、售水小卖部等。根据资料搜集分析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情况,地块内历史沿革曾用作农用地种植农作物,2018年北侧及中部区域用作停车场,地块内重点关注污染物为有机氯农药(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3 年2月2日,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分析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土壤检测:本项目共布设9个土壤检测点位,地块内共采集土壤样品41个(包含土壤现场平行样4个),每个点位至少采集4个土壤样品,采样深度为6-8m,地块外人为扰动少的区域布设两个土壤对照点,采集3个对照点样品(包含土壤现场平行样1个),采样深度为0.3~0.5米,总计采集土壤样品44个。土壤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2项土壤理化性质(pH 值、水分)及地块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选择《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环境检测: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包含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地下水风险评价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检测结果:本次采集的44个土壤样品(含5个土壤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结果:本次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检出的参数的检出浓度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整体情况良好,可认为本次调查的东莞市大朗镇松佛片B03-11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规划住宅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可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调查时间: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
调查单位: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绿化路32号103室
联系人:李俊18323223155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大朗镇规划管理所
联系人:陈炯秋1392556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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