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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滨海湾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公示 编辑:建业检测网络部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量:898

东莞滨海湾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地块占地面积20039.29平方米,中心经纬度坐标:经度113.742529,纬度22.752095。

东莞滨海湾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中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对东莞滨海湾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地块属于二类居住用地(R2),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分类标准;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2009]459号),目标地块位于珠江三角洲东莞沿海不易开采区(H074419003U01)。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的要求,地下水监测结果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进行评价;地块内积水无具体用途,因此地块内积水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3838-2002)中Ⅴ类限值进行评价。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的历史沿革如下: 

2016年前,地块主要为鱼塘及河堤。

2017年,地块及周边坑塘进行人工填土堆填工作。2018年回填完毕。根据人员访谈以及现场钻探结果判断,填土平均深度约6.2-12.6m,面积约为20039.29m2,方量约为160000m3。

2018年底,滨海湾新区政府在开发发现疑似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滨海湾新区政府特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交椅湾地块二期填土工程疑似填埋固体废弃物事件进行生态损害鉴定工作,同时委托广东省有色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对该区域进行初步调查。

2021年地块北部修建临时板房,用作周边道路修建临时项目部。

2022年11月及2023年2月,经滨海湾管委会、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等多部门联动统筹协调,由中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清挖完后华南所委托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场对地块开挖后的基坑土壤进行采样,采样检测指标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所关注的9项指标,检测合格后将经筛分后的检测合格的腐殖土回填至地块内

综上,通过对地块及地块周边污染源识别,地块内填土、填埋固废区基坑土方开挖等可能会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以及在清挖、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对填埋区及周边造成影响,因此地块土壤/底泥潜在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砷、二氯甲烷、苯、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地下水、地表水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砷、二氯甲烷、苯、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地块均为回填区域,因此本次调查将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布设点位。地块以系统布点法(40m×40m网格/每1600平方米至少布设一个点位)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共布设14个土壤点位;

土壤钻探及采样于2023年9月21日至25日完成,底泥样品的采样于2023年09月28日完成,地下水建井于2023年9月21日至24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于9月28日完成,地表水样品采集与9月28日完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由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钻探、建井由东莞市瑞智环保钻探有限公司负责。

本次调查共布设16个土壤点位(包含2个对照点),共采集106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对照点样品)以及14个现场平行样;布设2个底泥点位,采集2个底泥样品以及1个现场平行样,调查地块钻孔深度为9-14m,土壤样品从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地块内土壤样品分6~9层采样,检测项目为: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表1中45项基本项目以及选测项目:石油烃(C10-C40)。根据调查结果,调地内大部分土壤呈中性以及弱碱性,部分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石油烃(C10-C40)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所有项目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组在地块内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现场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以及2个现场平行样,采样深度为水位0.5m以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浑浊度(度)、pH、镍、汞、砷、镉、铬(六价)、铅、石油烃(C10-C40)、二氯甲烷、苯、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根据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中汞、砷、铬(六价)、铜、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镍、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检出,所有检出项目除浑浊度外检出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Ⅳ类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计算推导值。

调查组在地块内布设2个地表水监测点位,现场共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以及1个地表水平行样,地表水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浑浊度(度)、pH、镍、汞、砷、镉、铬(六价)、铅、石油烃(C10-C40)、二氯甲烷、苯、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所检出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目标地块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和底泥的检测结果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目标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调查时间:2023年8月至2023年10

调查单位: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绿化路32号103室

联系人:赖河清13265356969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邓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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