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大罗沙村粤晖路北部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B-06地块位于东莞市道滘镇,总占地面积46734.90 m2,中心经纬度坐标:经度113.742529,纬度22.752095。
地块历史沿革曾用作造纸厂等企业,现拟变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属于《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中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道滘镇大罗沙村粤晖路北部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B-06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M1),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分类标准;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2009]459号),目标地块位于珠江三角洲东莞沿海不易开采区(H074419003U01),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的要求,地下水监测结果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进行评价。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的历史沿革如下:
(1)地块使用权情况
①2023年以前,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②2023年至今,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市集润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块历史变化情况
地块内中部区域:
1995年前,地块主要为农田。
1995年至2017年,地块中部区域由东莞市道滘东发纸品有限公司修建厂房用作灰板纸生产,1995年建成四栋建筑,包含一栋宿舍楼,一栋办公楼,一栋成品仓库,两栋生产车间;2005年扩建三栋车间,一栋成品仓库,一栋员工宿舍;2008年后东莞市道滘东发纸品有限公司陆续减产,直到2017年完全搬迁空置;
2017年至2023年,2017年原东莞市道滘东发纸品有限公司搬迁后,地块内建筑保留,交由二手中介转租给东莞京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星聚塑胶原料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主要用作机加工、仓库用途。
地块内北侧区域:
2003年前为空地,2003年修建厂房,入驻企业有东莞市道滘亿富五金制品厂、东莞市粤众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市益丰暖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地块内南侧区域:
2006年前为荒地,2006年至今为东莞鼎乔金属有限公司。
2023年4月,地块拟进行“三旧”改造,地块内企业陆续搬离,2023年10月,地块内建筑基本拆除完成,地块内水泥硬化拆除。保留原东莞鼎乔金属有限公司办公楼作为道滘大罗沙项目建设指挥部使用。
综上,通过地块及周边污染源识别、地块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及拆除过程产生的影响,调查地块土壤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砷、铜、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氟化物,地下水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砷、铜、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氟化物、总磷、总氮、氨氮。
地块主要为工业企业,因此本次调查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布设点位(40m×40m网格/每1600 m2至少布设一个点位),共布设31个土壤监测点位;
土壤钻探及采样于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完成,地下水建井于2023年10月24日至30日完成,地下水监测井洗井为10月31日,地下水样品采集于11月2日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样品采集、检测分析、报告编制由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钻探、建井由东莞市瑞智环保钻探有限公司负责。
本次调查共布设33个土壤点位(包含2个对照点),共采集131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对照点样品)以及13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为: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表1中45项基本项目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砷、铜、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氟化物。根据调查结果,所有项目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检出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计算得出限值。
调查组在地块内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现场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以及2个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浑浊度、pH、镍、汞、砷、镉、铬(六价)、铅、铜、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氟化物、总磷、总氮、氨氮。经分析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地下水检出项目中除浑浊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烃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计算得出限值,总磷总氮、氨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综上所述,目标地块土壤、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目标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作为一类工业用地(M1)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调查时间:2023年5月至2023年11月
调查单位: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绿化路32号103室
联系人:李俊18323223155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集润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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