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大罗沙村粤晖路北部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B-07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东莞市道滘镇。地块占地面积42484.97m2。
地块历史沿革曾用作造纸厂等企业,现拟变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属于《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中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道滘镇大罗沙村粤晖路北部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B-07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M1),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分类标准;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2009]459号),目标地块位于珠江三角洲东莞沿海不易开采区(H074419003U01),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的要求,地下水监测结果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进行评价。
第一阶段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的历史沿革如下:
(1)地块使用权情况
①2023年以前,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②2023年至今,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市集润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块历史变化情况
北部区域:
2003年,东旺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位于地块北部,其余区域用于堆放东发造纸厂废纸原料。
2008年,东发造纸厂堆放废纸区域撤除,东旺精密五金区域不变。
2023年,地块进行三旧改造,北部区域企业全部搬离,建筑已经拆除。目前地块为空地。
中部以及南部区域:
1998年,建设东莞市道滘东发纸品有限公司成立,红线内的建筑包括水房、堆煤场、污水处理措施、锅炉车间等,位于地块中部,南部为水塘以及农田。
2005-2007年,东发造纸厂进行改扩建,东南部水塘回填,回填后中部和南部区域均变为东发造纸厂,红线内线内的建筑包括水房、堆煤场、灰场、污水处理措施、锅炉车间、废纸堆场等。
2017年,东莞市道滘东发纸品有限公司搬迁,搬迁后造纸厂厂房交由二手中介转租,期间企业主要为东莞市功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台裕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瑞纳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德仓库、东莞市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亿鼎金服等多家企业主要用作机加工、仓库用途。
2023年4月,地块拟进行“三旧”改造,地块内企业搬迁完成,东莞市集润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拆除地块内构筑物及地面水泥硬化,拆除钢筋外运出售,水泥块在地块内破碎后出售。
综上,通过地块及周边污染源识别、地块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及拆除过程产生的影响,调查地块土壤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砷、铜、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氟化物,地下水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砷、铜、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氟化物、总磷、总氮、氨氮、AOX。
初步采样调查:
地块主要为工业企业,因此本次调查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布设点位(40m×40m网格/每1600 m2至少布设一个点位),共布设32个土壤监测点位;
土壤钻探及采样于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12月20日完成,地下水建井于2023年12月14日至18日、2024年1月22日完成,地下水监测井洗井为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22日,地下水样品采集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5日、1月24日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样品采集、检测分析由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除地下水AOX外所有项目)、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地下水AOX检测)、报告编制由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钻探、建井由东莞市瑞智环保钻探有限公司负责。
本次调查共布设32个土壤点位(包含2个对照点),共采集149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对照点样品)以及19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为: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表1中45项基本项目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砷、铜、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氟化物。
调查组在地块内布设6个地下水监测井,现场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以及4个现场平行样,监测基本项目为浑浊度、pH、镍、汞、砷、镉、铬(六价)、铅、铜,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氟化物、总磷、总氮、氨氮、AOX。
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检测结果:本次地块内采集的149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对照点样品)以及19个现场平行样。根据调查结果,地块土壤各项目内的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氟化物检出值低于《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 44/ T1415—2014》中工业用地筛选值,苯并(g,h,i)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检出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计算得出限值。
地下水检测结果:现场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以及4个现场平行样。经分析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地下水检出项目中除总磷、总氮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以及浑浊度、氨氮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外,石油烃(C10-C40)、苯并(g,h,i)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计算得出限值,AOX检出值低于《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超标项目均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在东莞市地下水环境出现超限值的情况较为常见,且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所以无需进行调查地块地下水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目标地块土壤、地下水的检测结果符合规划建设用地环境质量标准,地块作为一类工业用地(M1)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调查时间: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
调查单位: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绿化路32号103室
联系人:李俊18323223155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集润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