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港澳码头站明挖开工地块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地块占地面积42944.80平方米,中心经纬度坐标:经度113.706916,纬度22.749544。
轨道交通2号线港澳码头站明挖开工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拟变更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S2)、行政办公用地(A1)、商业用地(B)以及综合发展用地(以艺术文化娱乐、国际交往、商业为主导功能),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分类标准。地块历史沿革涉及大量外来填土,清理填土过程发现临近区域包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少量电镀污泥且临近区域经检测发现疑似污染土壤,属于《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中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委托,对轨道交通2号线港澳码头站明挖开工地块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分类标准;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2009]459号),目标地块位于珠江三角洲东莞沿海不宜开采区(H074419003U01)。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的要求,地下水监测结果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进行评价。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的历史沿革如下:
(1)地块权属情况
①1995年以前,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②1995年,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变为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使用期至2024年,期满后无偿交还给政府;
③2024年至今,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变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
(2)地块历史变化情况
①上世纪90年代前,地块内主要养殖生蚝
②1995年-2010年,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取得地块使用权后,在地块内西部堆放粉煤灰,东部为滩涂。
③2010年-2016年人防工程、滨海大道、穗莞深城规虎门段、长堤路新湾段等市政道路陆续开展建设,将产生的淤泥渣土和建筑废料堆填至项目地块内;在2017年12月中旬之前,该地块没有实施封闭管理,沿信义路有多个入口可进入该地块,该地块一直以来存在周边工厂、居民和不法分子往该地块进行偷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和电镀污泥现象;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将粉煤灰堆放至地块外西侧。
④2017年10月,虎门镇市政水务局发现沙电C厂煤灰池区域存在明显偷倒现象,上报虎门分管领导后,在同年12月初协调了公安巡警、路东社区城管与余泥渣土办共同设岗,采取泥方封堵和路基挖断等措施。经虎门镇有关分管领导同意,虎门镇市政水务局已将煤灰池地块信义路所有入口全部挖断并堆泥封闭,不再派员设岗值守,由路东社区实施区域日常巡查,基本杜绝了偷倒现象。
⑤至2024年,由于需移交轨道交通站点工作面,根据前期勘察资料,初步确定将地块开挖至地面标高5.5m处,开挖出的生活垃圾堆放于地块外南侧,电镀污泥堆放于地块外东北侧。
(3)地块周边历史情况
地块500m范围内主要的企业为信义超薄玻璃,周边主要荒地,道路。主要的污染影响为①地块周边历史填土(粉煤灰、垃圾、电镀污泥)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②周边地块电镀废水排放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③信义玻璃(东莞)有限公司废气沉降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综上,通过对地块及地块周边污染源识别,地块内填土、填埋固废区基坑土方开挖等可能会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以及在清挖、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对填埋区及周边造成影响,因此地块土壤潜在特征污染物为pH、镉、铅、铬、铜、锌、镍、汞、砷、氟化物、1,2-二溴乙烷、2,4-二硝基甲苯、2,4,6-三氯酚、五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苯胺类、总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考虑到地块填土的复杂性,本次调查关注的污染物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一中全部项目以及表二中锑、铍、钴、氰化物、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六氯环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3,3'-二氯联苯胺、石油烃(C10-C40)、氟化物。
初步采样调查:
地块均为回填区域,因此本次调查将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布设点位。地块以系统布点法(40m×40m网格/每1600平方米至少布设一个点位)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共布设33个土壤点位;
土壤钻探及采样于2024年3月10日至3月26日完成,地下水建井于2023年3月25日至26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于3月28日完成。地块钻探、建井工作由东莞市瑞智环保钻探有限公司负责,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分析检测、土壤调查报告编制工作由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本次调查共布设35个土壤点位,地块内采集242个土壤样品以及25个现场平行样,地块外采集2个对照点样品和1个现场平行,调查地块钻孔深度为9-13m,土壤样品从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地块内土壤样品分6~9层采样,检测项目为: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表1中45项基本项目以及特征污染物。根据调查结果,调地内大部分土壤呈中性以及弱碱性,部分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石油烃(C10-C40)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所有项目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组在地块内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现场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以及2个现场平行样,采样深度为水位0.5m以下,监测项目为pH、浑浊度、六价铬、氟化物、氰化物、苯胺类化合物、砷、镉、铜、铅、汞、镍、锑、锌、铍、钴、四氯化碳、氯仿、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对间二甲苯、邻-二甲苯、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萘、硝基苯、2-氯苯酚、苯并[a]蒽、苯并[a]芘 、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六氯环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根据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中氟化物、汞、砷、锑、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检出,所有检出项目除浑浊度外检出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Ⅳ类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计算推导值
综上所述,目标地块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时间: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
调查单位: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绿化路32号103室
联系人:李俊 18323223155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
联系人:牛国军 13925808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