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2024年005地块位于东莞市清溪镇。地块占地面积39669.92平方米,中心经纬度坐标:经度114.185956,纬度22.820001。
清溪镇2024年005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拟变更为配套型住宅用地(R0),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分类标准。地块后续拟变更为居住工地,属于《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中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东莞米德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对清溪镇2024年005地块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分类标准;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2009]459号),目标地块位于东江东莞地下水水源涵养区(H064419002T01)。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的要求,地下水监测结果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进行评价,地块内地表水无具体用途,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类水体评价。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的历史沿革如下:
(1)地块权属情况
①1994年前,地块权属为东莞市清溪镇大利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②1994年,东莞市清溪镇大利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与东莞米德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租用地块,租用年限为50年,并开始征地工作。
(2)地块历史变化情况
①1998年前,地块为山丘,主要种植果树,如荔枝,橘子。
②1998年,地块开始建设厂房,红线色涉及的建筑物为东莞米德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③2020年,东莞米德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搬迁。
(3)地块周边历史情况
地块500m范围内主要为荒地,道路,工厂。主要的污染影响为①东莞米德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沉降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重点关注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锡;东莞市东钰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废气沉降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重点关注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东莞华新达饮品有限公司废气沉降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重点关注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关注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锡。
地块主要分为厂房以及池塘和荒地,因此本次调查将结合系统布点法、专业判断布点法和分区布点发布设点位,其中池塘和荒地区域约15700平方米,该区域以系统布点法(80m×80m网格/每6400平方米至少布设一个点位)布设3个土壤点位,厂房区域约24000平方米。该区域以专业判断布点法(40m×40m网格/每1600平方米至少布设一个点位)布设16个土壤点位,并且在地块外布设2个对照点点位;地块内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点位以及3个地表水点位。
土壤钻探及采样于2024年8月23日至8月28日完成,地下水建井于2024年8月24日至28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于8月30日、9月20日完成,地表水样品采集于8月27日、9月20日完成,地块钻探、建井工作由东莞市瑞智环保钻探有限公司负责,土壤和地下水、地表水中重金属锡样品由深圳市华测检测有限公司负责,地下水和地表水中铅、镉、镍、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由广东中科英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其余参数由广东建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4)地块采样检测情况
地块共布设19个土壤点位,地块内采集77个土壤样品以及10个现场平行样,地块外采集2个对照点样品和1个现场平行,调查地块钻孔深度为6-8m,土壤样品从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地块内土壤样品分4-5层采样,检测项目为:pH值、水分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全部45项及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锡。根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内所有项目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计算推导值。
地块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现场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以及2个现场平行样,采样深度为水位0.5m以下,监测项目为浑浊度(度)、pH、镍、汞、砷、镉、铬(六价)、铅、铜、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锡。根据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除浑浊度外检出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Ⅲ类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计算推导值。
地块共布设3个地表水点位,现场共采集3个地表水样品以及1个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为浑浊度(度)、pH、镍、汞、砷、镉、铬(六价)、铅、铜、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锡。地块内地表水检测项目检出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标准限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计算推导值。
综上所述,目标地块土壤、地下水及地表水测结果符合规划建设用地环境质量标准,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